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6〕3号)《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宜宾市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八条政策措施>部分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5〕31号)精神,在2025年5月29日至2028年5月28日期间首次进入宜宾市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稳定就业且以企业职工身份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6个月及以上的宜宾籍务工人员,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现将高县2026年第二批市内首次就业一次性补贴,共4000元,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4月3日-4月10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
受理部门: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高县庆符镇兴盛路广电大楼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联系电话:0831-5365461、0831-5230602
邮政编码:645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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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高县2026年第二批宜宾籍务工人员市内首次就业一次性补贴人员名单
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日
(撰稿人:赵小瑜;审核人:张远波;审签人:王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