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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县十七届人大第四次会议第120号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发布:高县文广旅游局 | 发布日期:2025-06-27 10:23:51


魏敏代表:

你提出的《 关于加强高县可久镇王氏庄园文物保护工作的建议》(120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可久镇王氏庄园,名“高岭民居”,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位于可久镇高岭村,建于清代。该建筑为穿斗串架木结构建筑呈四合院布局主体由山门前花园,门厅东西耳房,后花园等部分组成占地面积约3800平方米。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日常巡查

聘请了专职守护员,定期对高岭民居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影响文物安全的隐患,如建筑结构稳定性、防火防盗等问题。

(二)加大资金投入

积极争取上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同时我局每年也安排一定资金,专项用于高岭民居日常维修等工作。近年来,累计投入资金15万元,用于高岭民居的抢险加固、环境整治等工作,有效改善了文物本体的保存状况。

(三)强化日常监管

建立健全了文物保护巡查制度,我局联合县文物管理所、消防等相关部门,高岭民居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同时,加强对高岭民居周边环境的监管,严禁在保护区内进行乱挖乱采等破坏文物环境风貌的行为。

(四)注重宣传教育

通过举办文物保护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宣传展板等形式,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和高岭民居的历史文化价值,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文物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科学编制保护规划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编制高岭民居保护规划,明确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和保护措施,为高岭民居的保护提供科学依据。

(二)加大保护修缮力度

根据高岭民居的保存现状和保护规划,制定详细的保护修缮方案,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逐步对高岭民居进行全面修缮,恢复其历史风貌。同时,加强对修缮工程的监管,确保工程质量和文物安全。

(三)推进合理利用

在保护好高岭民居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合理利用的途径和方式。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将高岭民居与周边的自然风光、民俗文化等旅游资源有机结合,发展乡村旅游,实现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感谢对我县文物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高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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