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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县人大十七届四次会议第45号建议答复的函

信息发布:高县文广旅游局 | 发布日期:2025-06-27 10:27:14

杜润平、魏敏、何模花、甘伟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持续擦亮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川南请春酒名片,做好推广、宣传、试营点建设工作的建议》(第45号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川南请春酒民俗的传承和发展,已提前布局,积极争取将川南请春酒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制定《川南请春酒习俗申报国家级非遗工作的实施方案》(高文旅产领办〔2024〕1号),把川南请春酒习俗保护工作引入全面规范的轨道,使其得到有效保护,良好传承和合理开发,让非遗保护成果更好地惠及广大民众,有效促进文旅融合,城乡融合,为高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其中的工作方向与你们提出的建议方向一致,现将相关工作计划、措施简要介绍如下。

(一)夯实川南请春酒习俗保护工作基础聘请、省、市级专家团队指导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工作。强力推进川南请春酒习俗普查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川南请春酒习俗调查研究,系统梳理川南请春酒习俗历史发展脉络,摸清其存续状态、生存环境、习俗流程、传承人员、传承情况、产业发展和存在问题,完成实物佐证、文献资料收集,佐证川南请春酒习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历史文化价值。深入开展扎实的田野调查和理论研究,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对川南请春酒习俗进行真实、全面的记录,建立全面完整的资源数据库和传承人档案,为申报工作提供所需的全部文字、图片、视频资料。

(二)规范川南请春酒习俗保护管理工作。制定川南请春酒习俗保护计划,包括落实承担保护责任的保护单位,未来五年保护工作达到的目标和采取的保护措施,具体工作步骤等。明确政府相关部门和保护单位责任,确保项目保护单位具备实施保护计划的能力。建立传承人评估及奖励机制,完善非遗实物、资料的征集和保管制度。加大保护资金投入,设立川南请春酒习俗保护专项资金。      

(三)做大川南请春酒习俗传承人底盘。进一步清川南请春酒习俗文化传承谱系,强化传承人队伍建设,挖掘推荐一批优秀中青年传承人充实川南请春酒习俗各级传承人队伍,探索认定代表性传承团体,建立代表性传承人动态管理制度。在庆岭镇建立川南请春酒习俗传习所,定期组织开展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支持代表性传承人及徒弟利用文化阵地和传习所开展常态化川南请春酒习俗传承培训。积极推进川南请春酒习俗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以庆岭镇为试点,在中小学校设立川南请春酒习俗小课堂和传习所,形成活态传承川南请春酒习俗的良好氛围。

(四)提升川南请春酒习俗展示传播力度。推进展示场馆建设,在庆岭镇建立集展陈、研究、传习和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川南请春酒习俗主题展示体验馆,常年举办展演展示、传承培训和学术讲座等传承活动。坚持常办常新,高水准办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非遗宣传展示、传统节庆和民俗活动,定期组织川南请春酒习俗传承人开展“六进”文化服务活动,以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需求,彰显我县非遗保护新理念、新实践和新成果。创新宣传传播渠道,借助微信、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独特优势,丰富传播手段,加大宣传传播力度,增强川南请春酒习俗的知名度、美誉度、吸引力,扩大优秀传统文化影响力。

(五)推动川南请春酒习俗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深度挖掘川南请春酒习俗独特的文化元素,结合现代人生活审美需求,创新设计,提升技能,丰富产品,为群众提供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充分利用旅游景区、特色街区搭建推广销售平台,推动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打造文化旅游特色品牌。

(六)促进川南请春酒习俗与乡村经济协同发展把川南请春酒习俗传承与乡村振兴有效结合,农商文旅协同发展,依托庆岭镇城乡融合示范区创建工作,打造请春酒文化产业园区,推动非遗特色乡村建设,用艺术助力乡村振兴。整合村集体、合作社和传承人平台,扶持集体与个人设立川南请春酒习俗就业工坊、传承基地,组织开展从业人员传统技能培训,带动群众居家就业、增收致富,标准布局农耕体验、科普研学、田园观光、美食品鉴、乡村民宿、怡养悠居等业态。着力提升三元号、刘家大院、春酒驿栈等餐饮业态服务质量、接待能力和服务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农户开办私房菜、特色餐饮果饮、乡村民宿等旅游服务打造返璞归真、静逸乡愁的宜宾郊野后花园逐步形成“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农民参与”发展路径。

感谢你们给我们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请持续给予高县文化旅游事业传承发展关心和支持。

高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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