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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县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3号提案答复的函

信息发布:高县交通运输局 | 发布日期:2026-06-25 09:55:28

陈杰、吴国义、刘星、吕静委员

提出的《关于将三、四级残疾人纳入免费乘坐公交车范围的建议》(第123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我县公交免费公益优待群体涵盖70周岁以上老年人、1.3米以下儿童及一、二级残疾人,年均出行人次约78万,该部分人群的公交出行费用均由财政全额补贴。经残联摸排,我县文江镇、庆符镇、庆岭镇、来复镇共有三、四级残疾人6058人。

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县残联、县财政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配套补贴政策,适时将三、四级残疾人纳入免费乘坐公交车范围的可行性,稳步拓宽惠民覆盖面。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高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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