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县级各部门:
经县领导同意,现将《中共高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高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县委依法治县办代章)
2024年5月9日
中共高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2024年工作要点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推动高县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关键一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市委六届历次全会和县委十五届历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锚定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高县目标,以法治精准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切入点,全面推进法治高县建设“两规划两方案”落地落实,深入推进法治高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持续提升法治为民实效,全力推动高县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奋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高县新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
1.强化学习培训。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员教育体系和干部教育体系,常态化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法及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的重点内容,作为党校(行政学校)重点课程。学好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权威读物及《习近平法治思想干部教育培训读本》等重点教材,以各类培训班为载体,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培训,常态化开展法治工作部门全战线、全覆盖培训轮训,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全面依法治县专题培训班。(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各镇、县级各部门)
2.深化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宣传教育,深化“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法律十二进”等法治宣讲专项活动,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及“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治高县建设阶段性成果,推动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进宗教场所、进网络、进工地、进景区、进楼院、进公共场所。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全方位占领法学理论研究阵地,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政局、县住建城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司法局,各镇、县级各部门)
3.细化研究阐释。充分发挥法律实务部门、党校(行政学校)、法学会、法律工作者、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团作用,健全法治理论研究团队,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课题研究。健全完善“理论+实践”法治课题研究机制,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理论及法治高县建设创新实践的研究探索,形成有实践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政法委、县委党校、县公安局、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各镇、县级各部门)
4.全面推进宪法学习贯彻实施。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坚持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全面贯彻,健全保障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机制,确保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政策、重大举措符合宪法规定和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宪法宣传教育作为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的重要内容,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抓住“关键少数”、重点群体、重点载体、重点阵地,把宪法法律学习列入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干部学习教育体系,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青少年宪法教育,常态化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责任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教育体育局、县司法局,各镇、县级各部门)
二、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县制度机制,坚持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
5.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推进党的领导入法入规,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完善党委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大事项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镇党委每年一季度前向县委报告上一年度法治建设情况。全面推广运用“1+8”示范试点成果,强化总结提升。完善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运行机制,选齐配强县委依法治县办及各镇法治工作队伍力量,健全协调小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办事机构自身建设。综合采取考核、督查、全覆盖专题述法等方式,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化法治督察,强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专项督查,推进法治督察规范化建设,加强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检察监督配合联动,增强法治督察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权威性。(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委目标绩效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各镇、县级各部门)
6.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持续完善县委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健全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大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把重要党内法规列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列为党校(行政院校)必修课程。加强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评估,强化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保障,强化党内法规理论研究和人才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党校、县司法局,各镇、县级各部门)
三、主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精准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7.坚决有力维护安全稳定。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推进反渗透反颠覆反恐怖反分裂反邪教斗争,加大国家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组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宣讲队,坚定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完善公共安全体系,深入实施“深耕善治”三年行动计划,推进社会防控立体化、信息化、智慧化建设,扎实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和惩治暴力恐怖、邪教、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非法集资、侵犯妇女儿童权益等各类突出违法犯罪,加强禁毒防艾综合防治。做好重点人群服务管理,防范化解重点领域涉众型风险。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数据安全防护,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四川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责任单位:县委国安办、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共青团高县委员会、县信访局、县司法局,各镇、县级各部门)
8.服务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高县建设。持续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深化涉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三合一”、强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四大检察”。全面梳理在推进城乡融合过程中的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就业保障等司法需求,研究出台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司法举措。建立健全外来企业投诉处理机制,开展外来企业大走访、大调研活动。(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非公经济局、县生态环境局、县经合外事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各镇、县级各部门)
9.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高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健全常态化统筹推动协调制度机制,深入开展“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攻坚年”活动及专项法治督察。推动完善涉科技创新、产权保护法规政策体系,建立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联动机制,及时修改废止重点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不合理规定。开展拖欠企业账款、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行政执法,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探索建立涉企执法检查“综合查一次”制度,建立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完善中小企业诉讼服务“绿色通道”、便企“诉讼服务点”。妥善审理涉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案件,实施“涉企案件专项督办行动”,持续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大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护力度,严厉打击虚假诉讼、恶意“维权”等滋扰企业行为。深化重大项目专项法律服务,深入开展“1+1”法律服务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园区”活动。(责任单位:县委依法治县办、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知识产权局、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非公经济局,县级有关部门)
10.服务保障改善民生。健全完善法治为民办实事清单,深入开展法治为民专项行动,提升法治为民实效。常态化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攻坚解决“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逐利执法等突出问题。加强弱势群体及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依法妥善办理涉及医疗、就业、教育、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案件。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加强未成年人司法综合保护,深入开展打击整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优化司法救助程序,加强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衔接配合。全面推进妇女儿童、农民工等重点人群法律援助工作,统筹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全面完成法律援助民生实事项目。(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各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四 、稳步推进服务立法,助力提高立法质效
11.推进人民参与立法。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特点优势,推动健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等制度机制,推动利用新兴媒体和传统媒体等渠道拓宽公众等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增强立法调研、座谈、论证、评估实效。建立健全征求公众意见采纳和公开反馈机制。(责任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司法局,各镇、县级有关部门)
12.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围绕做好备案审查工作,严格落实《高县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定》,依法备案审查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和各镇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责任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各镇、县级有关部门)
五、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
13.打造高效便民政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行政许可事项“一单一图一表”管理,推动其他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标准化,动态调整各类清单。全面加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扩大“区域通办”“跨省通办”范围。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大力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互联网+”监管。全面推广应用依法行政“法治账图”。健全政务守信践诺机制,整治重点领域政府失信行为。深化“府院联动”“府检联动”,健全行政机关司法建议落实和反馈的制度机制。全力参与宜宾市争创全国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抓好满意度测评和第三方实地评估,多形式多渠道营造创建氛围,强化督导指导,形成“评估+整改+提升”闭环模式,强化总结提升,推动以创促建。(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行政审批非公经济局、县司法局、县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14.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决策程序。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一般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意见文书格式,推动健全专家协审机制,推动建立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联动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和定期清理,加强与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衔接,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督促和指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加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队伍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司法局,各镇、县级有关部门)
15.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大力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队伍“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和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纵向指导,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监督检查和年度行政执法案卷交叉评查。全面推行“一目录、五清单”精准高效监管执法,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监督行动。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赋权事项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贯彻落实《四川省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办法》。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推动完善执法监督人员及证件信息化管理,推进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全覆盖,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委编办、县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各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16.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配合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合作机制全国试点,提高监督能力。加强对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扎实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推进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探索推行网上申请和网上听证工作。积极参与行政复议案卷评查,贯彻落实《宜宾市行政机关行政行为自我纠正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行政复议绿色通道,提升行政复议质效。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和应诉质效。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规范和加强政策解答。(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非公经济局、县人民法院、县政府办公室,各镇、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六、持续深化司法改革,全力维护公平正义
17.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贯彻落实《四川省全面深化政法改革实施方案》。优化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持续优化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机制,畅通优秀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入额渠道,持续用好岗位轮训制度。推动建立府、院、检联动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机制。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动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加强执行难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建立健全“执行难”案件台账,健全执行协作联动机制,完善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完善民事强制执行法律监督机制。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探索文书阅核实质化运行机制,全面推行院庭长阅核监管,分级分类确定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权责,完善办案责任追究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审判委员会、检察委员会工作机制。继续深化跨部门办案平台建设,大力推进政法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安全保障能力建设,深入推进数字检察工作。(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18.完善审判制度机制。推进繁简分流试点,进一步明确简案类型和流程。持续开展上诉案件移送时间过长专项整治和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全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改革,加大对恶意侵权的惩治力度。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完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证据标准,全面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深入推进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大力推进诉讼服务质效3.0平台建设,强化跨域诉讼服务试点工作,深入推进涉诉信访法治化。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责任单位: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各镇、县级各部门)
19.健全司法行政制度。深入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开展社区矫正“业务大培训、执法大比武、案件大评查”活动。持续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探索司法所参与乡镇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等工作,推进中心镇司法所提档升级。优化法律服务行业“两结合”管理,强化律师权益保障和违纪查处,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稳妥推进公证体制改革,扩大“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镇)
七、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20.推动全民增强法治观念。持续推进“八五”普法工作,常态化开展“法治四川行”一月一主题活动,组织开展“四川十大法治人物”学习宣传活动。贯彻落实《高县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重点单位任务清单》,开展普法责任单位履职报告评议工作,严格落实“以案释法”制度。推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高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应知应会法律目录清单》,扩大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覆盖面,推动企业、学校、医院等重点行业领域学法考法全覆盖。进一步提升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效,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持续推进红色法治资源、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挖掘保护和宣传运用。加强法治公交、法治广场等各类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教育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司法局、县国资金融服务中心,各镇、县级各部门)
21.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贯彻落实《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推进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能升级,深化实施“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加强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常态化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公证进乡村”“法律援助进乡村”等活动。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纵深推进“千所百处帮万企”活动,深入开展“法治体检”“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法治营商环境护航”专项普法活动。(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民政局,各镇、县级各有关部门)
22.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探索推进小区依法治理示范试点。积极参与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第三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对已命名村(社区)动态管理。加强“社区(村)法律之家”建设推广,提升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质量,积极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持续开展“建设平安宜宾·守护幸福家园”工作。探索建立平安公益积分制管理、见义勇为“一年双评+凡人善举即时奖励”等机制,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持续深化法律进寺庙“四进七有”,深入推进寺庙“法律明白人”培训三年行动,提升宗教事务法治化治理水平。(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县级相关部门)
23.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深化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衔接联动、优势互补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全面推进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强化“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功能,优化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推进调解与仲裁、公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深度衔接,深化诉调、警调、访调、检调对接联动。加强基层调解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最美调解员”选树活动。大力实施人民调解能力提升工程,推动落实兼职调解员“个案补贴”薪酬保障制度,强化“万人成讼率”考核指标,推动诉源治理。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起底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加强医疗、交通、物业、婚姻家庭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推进涉房地产、劳资、困难企业等重点领域、重点群体矛盾纠纷源头预防调处化解。纵深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等创建,加强重点培育打造。认真贯彻《四川省行政调解工作暂行办法》,健全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衔接机制,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将诉源治理融入社会综合治理大格局,巩固提升诉源治理成效。深化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信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民政局,各镇、县级有关部门)
24.加快建设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全面落实宜宾市《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规划(2022—2025年)实施方案》,认真贯彻《关于加强新时代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推进法治专门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推动实施涉外执法专门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培养高素质即战型涉外法治人才。推进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标准化体系建设,加强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和资格管理。深化行政复议人员能力提升行动,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与应诉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和充实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立健全法治人才跨部门跨系统交流机制,健全多岗位锻炼培养复合型法治人才工作机制,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分级分类培训。(责任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县委组织部、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级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