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财政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6〕3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规〔2025〕11号)《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宜宾市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宜人社发〔2024〕18号)精神,组织开展纳入市、县(区)急需紧缺工种目录的职业(工种)培训,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规定补贴标准的150%给予补贴;对未取得证书,参加职业技能人才评价综合成绩达到总成绩40%(含)以上的人员,按照“单位学时补贴标准”计发补贴。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补贴资金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列支。现将宜宾昂立职业培训学校50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150000元,43人技能鉴定补贴6450元,3人学时补贴4500元,拟共补贴160950元,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5月19日—5月25日,共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
受理部门: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高县庆符镇兴盛路广电大楼;
受理时间:工作日9:00至12:00,14:00至18:00;
联系电话:0831-5415767 0831-5365461
邮政编码:645154邮箱:2685043576@qq.com
附件:2025年宜宾昂立职业培训学校技能培训人员名单
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18日
(撰稿人:赵小瑜;审核人:张远波;审签人:王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