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生猪规模场稳产能激励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农函〔2026〕145号)文件要求,高县农业农村局对各乡镇统一申报的养殖场激励资料开展核实并确认无误后,现将高县2026年拟发放第一批生猪规模场稳产能激励资金情况予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第一批激励资金发放名单及金额(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9日—5月25日
监督电话:县农业农村局0831-5428026
县财政局0831-5419975
投诉与举报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高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