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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县卫生健康局关于专项审计整改情况的公告

信息发布:高县卫生健康局 | 发布日期:2026-09-01 19:35:57


根据《高县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高审专调报〔2026〕1号)文件的要求,高县卫生健康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就审计整改工作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情况如下:

一、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仪器设备闲置”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督促基层卫生院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来复镇中心卫生院荧光定量PCR仪,设备有效期为2022年1月—2026年12月,剩余使用周期6个月,因目前已无核酸检测需求,且仅能用于核酸检测无法盘活(附件1);罗场镇中心卫生院小型压力蒸汽灭菌器因设备出现故障,经测算维修投入成本偏高,设备有效期为2021年10月—2026年10月,剩余使用周期仅4个月,若开展维修盘活,整体投入产出失衡、综合性价比偏低,故不予维修盘活,待使用期限过后报废处理(附件2);二是加强对医院专项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效益有效发挥。

二、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针对审计部门提出的审计建议,我单位已采纳,具体采纳情况如下:

“建议我局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采购管理的指导监督,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规范基层医疗机构采购管理”。采纳情况:一是强化人员培训,我局已于6月26日对下属医疗机构就采购流程规范、风险防控、内控制度搭建及相关政策解读开展培训(附件3);二是完善制度建设,目前我局正全面梳理采购全流程,统筹修订整合现有规则,出台统一规范的单位采购管理制度;三是加强监督指导,充分利用系统内部审计、巡察等契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进行监督指导(附件4)。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通过本次审计,及时发现了本单位及下属机构在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我局将以此次审计为契机,虚心吸纳审计建议,切实加强工作领导,持续加大问题整改力度,直至完成所有问题的整改,不断巩固审计整改成果,为全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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