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以来,高县公安局法治建设工作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建设法治公安目标,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以提高公安机关和干警依法履职能力为根本,以解决突出执法问题为切入点,以细化执法标准、优化执法管理、强化执法监督为着力点,以执法信息化深度建设应用为支撑,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努力将高县打造成和谐、稳定的平安之县。
一、坚持政治建警,强化全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一)深化核心价值观教育。高县公安局先后组织全局民辅警开展了“瞻仰革命先烈·赓续红色谱系”主题党日活动和“铭记历史守初心·光影铸魂担使命”等主题活动,全局民辅警严格遵守党规党纪,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和圆满完成,为打造“平安之县”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培养领导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各种复杂问题、善于运用法治手段化解社会矛盾、善于运用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秩序的能力,努力把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的解决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三)强化干警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刻剖析执法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和不作为、乱作为等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办案人员把执法为民理念落实到各项执法工作中,特别是落实到执法服务活动中去,大力改进执法方式,提升办案人员的群众意识、责任意识、集体意识、法纪意识;严格队伍管理,改进工作作风,营造风清气正、民主和谐的警营氛围。
二、紧扣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一)深化执法问题治理。深入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继续深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通过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促进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提升执法服务群众能力和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二)优化执法源头管理。扎实开展公安机关执法主体法制教育,建立健全执法人员日常法制教育制度,由县局政工室、法制大队等部门制定法治培训实施方案,采用法治讲座、旁听庭审、案例分析等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培训,全面提升了执法人员执法素质。
(三)严格执法安全管理。不断完善和提升基层所队执法办案场所和涉案财物管理规范化建设,县局组织督审大队、法制大队、治安大队、警务保障股等多个部门对各执法办案单位办案场所进行专项督察,严格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督导各执法办案单位全面加强执法办案场所的使用管理,坚决杜绝执法安全事故发生。
三、创新社会管理,强化执法服务保障
深化关爱民生活动。针对城区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常常出现拥堵的情况,着力破解上下学高峰时段“车辆不好停、交通不畅通、学生不安全、家长不放心”的难题,整合资源,做大“社会化”护学队伍,每日投入“护学”警力。积极引导,提升全民“文明交通”意识,创新开展“上学路上”文明交通宣教活动。
四、注重监督把关,着力提升执法安全水准
(一)规范场所设置。贯彻省公安厅要求,完善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一体化运行,建立健全嫌疑人送押、体检、伤情鉴定、法律援助、检法对接等工作机制,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硬件保障和支撑,为案件高效办理提供有效保障,严格落实对办案区使用管理“四个一律”要求,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二)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执法办案管理、管理中心监督和执法效能评价系统应用。做好全省政法系统跨部门办案平台上线工作,全面推进网上办案“单轨制”流转,及时接受和推送由高县人民检察院推送案件相关文书,并第一时间落实到各执法办案单位。
(三)加强监督,严格责任追究。为促进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科学、规范、全面、有序开展,充分发挥考评的导向、推动、激励作用,县局拟定《高县公安局执法质量考评细则(试行)》,对全局所有执法办案部门及13个派出所,依托执法精细化监督管理平台,从案件质量、信息化系统使用、执法安全管理、司法监督文书等方面对执法质量进行科学评估,并制作《执法办案风险预警情况通报》5期,从2025年9月起,每周制发《每周监督巡查通报》共12期,对存在的执法问题进行及时通报,通过每次通报,各执法办案单位对案件质量的考评有明显提高。
(四)强化公安执法管理。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为促进执法质量考评工作科学、规范、全面、有序开展,充分发挥考评的导向、推动、激励作用,制定《高县公安局2026年度执法质量评价考评细则》、延用《高县公安局民警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全局所有执法办案部门及13个派出所,从案件质量、信息化系统使用、执法安全管理、司法监督文书等方面对执法质量进行科学评估,并强化问责机制倒逼执法质量提升。提高了绩效考核的针对性、实效性、操作性,做到了有的放矢,切实提高全局执法办案部门警情处置、执法办案水平,为更好建设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公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