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县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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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008702672/2025-03353 | 成文日期: | 2025-06-09 |
| 文 号: | 高府办函〔2025〕12号 | 发布机构: | 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文件种类: | 通知 | ||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单位):
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高县人民政府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6日
高县人民政府
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
2025年是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蓄势之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为目标,聚力解决依法行政突出问题,为建设宜宾南部区域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强化工作统筹协调
(一)提升法治意识。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健全述法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现场述法评议。〔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司法局,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单位)〕
(二)加强法治督察。开展《高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分工方案(2021—2025年)》实施情况终期评估,启动编制新一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规划。落实《宜宾市法治督察突出问题线索收集协作机制》,常态化收集以影响营商环境和高质量发展为重点的法治问题线索。〔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单位)〕
(三)推进示范创建。深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特色亮点,全力助推宜宾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单位)〕
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严格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严禁在清单之外违规设立准入许可、违规增设准入条件,或者在实施特许经营、指定经营、检测认证等过程中违规设置准入障碍。规范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相关机制。〔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非公经济发展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五)推动政府职能协同高效。有序推进国家“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落地实施。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智能化建设,打造“一门式进入、一站式办理”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模式。持续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完善涉企服务点建设,推行涉企行政复议申请容缺受理、快速办理制度。规范推进园区(开发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不断优化企业公共法律服务清单。〔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非公经济发展局、县司法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六)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深入实施违规设置市场准入门槛、拖欠企业账款、侵害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涉企违规收费罚款、涉企执法检查“五个专项治理”。设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落实涉企执法检查“综合查一次”制度。开展涉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镇人民政府、县发展改革局、县经信科技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
(七)加强立法辅助工作。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配合做好《宜宾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宜宾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条例》《宜宾市物业管理办法》等项目立法工作。〔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公安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八)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管。严格落实《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持续推进合法性审查、备案审查能力建设。落实“实时清理+定期清理”机制,及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九)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年度决策事项目录并依法向社会公开。落实经济政策和非经济性政策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工作机制。做好制发文件与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工作。落实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联动机制。〔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五、加强行政权力监督
(十)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的意见》。高效运行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协作机制,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严格落实《关于建立宜宾市法治督察突出问题线索收集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法治督察、行政复议等协作联动,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实效。〔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非公经济发展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十一)深化“府院”“府检”联动。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督促行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行政判决、行政复议决定和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行政复议建议书、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完善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制度,开展重大项目建设审计监督。〔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单位)〕
(十二)全面主动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原则,重点围绕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群众关切领域深化信息公开。推动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办理,用好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提升网络问政质效。〔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非公经济发展局,各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单位)〕
六、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十三)加大行政调解力度。聚焦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损害赔偿、治安管理、环境污染、社会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等重点领域,严格落实行政调解工作责任制,推进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建设并健全工作机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同堂培训、庭审旁听,提升整体工作水平。〔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法院、县检察院,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十四)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引入法律顾问、工商联、商会等社会力量,为行政案件审理提供咨询意见。强化行政复议个案纠错和类案规范力度。开展行政复议“以案促治”专项活动,完善行政机关自查自纠制度。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调解、行政诉讼、信访等衔接联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法院、县信访局,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七、深化基层依法治理
(十五)加强重点领域纠纷化解。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诉调、警调、访调、检调、复调对接的实施意见》。抓好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十六)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组织开展“八五”普法终期评估和全民普法40周年系列活动。持续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和“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各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八、加快建设数字政府
(十七)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规范运用大数据辅助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健全数据流通安全治理规则,保护个人信息和商业秘密。基于宜宾市一体化公共数据平台接入数据端口,持续深化民生服务、行政审批、企业动态监测、公共资源智慧调度、安全风险研判预警等场景应用,提升城市智慧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县商务数据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非公经济发展局、县司法局,县级有关部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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