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08702672/2023-02335 成文日期: 2023-04-12
文  号: 〔2023〕—32 发布机构: 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种类: 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相关部门:

为加强全县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机制加强全省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管理的通知》(川办函〔202289号)和《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宜府办函〔202316号)要求,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建管职责

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全县政务新媒体主管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务新媒体工作,建立完善政务新媒体“机构、人员、资金、运维”四个保障准入机制和“提醒、通报、约谈、关停”四步退出流程。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本行业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新媒体工作。

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履行规划建设、内容审核、组织保障、健康发展、安全管理等职责,特别要加强信息审核、技术监测和特色创新。政务新媒体应明确专人负责,内容运营原则上由主办单位负责,确需委托第三方运营的,应要求其具备互联网信息传播和新媒体运维资质能力,督促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策理解把握能力,提升运维质效;同时双方须明确约定有关权责,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加强日常监督。

二、建立健全建管工作制度

(一)建立集约整合机制。新媒体主办单位要按照一个单位在同一平台上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的原则推进集约整合,不得以个人名义开设政务新媒体,不得为专项活动或专项工作单独开设政务新媒体。政务新媒体应规范认证,不同平台上的政务新媒体名称应简洁规范、保持一致,并与主办单位工作职责相关联。有多个账号的,要将信息发布、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等功能集成到一个主账号。无政务新媒体的单位,应借助县政府网站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二)建立值班检查机制。主办单位要建立完善不间断值班读网检查制度,特别是在节假日、全国两会、重大活动等重要节点期间,需实行单位负责人值班带班制度,并安排人员轮流值班读网。如收到主管单位及有关单位的通知等,要及时做好记录,抓好工作落实。值班读网期间要负责对政务新媒体各个频道、栏目及专题进行监控,及时更新信息、纠正错情,保证政务新媒体正常运行。

(三)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主管单位要定期与宣传、网信、公安、政务服务等部门(单位)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发布引导、舆情研判、应急处置、服务整合等工作,合力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特别是对冒用政府或部门名义开办、内容和功能误导公众的非法新媒体账号,要尽快联合处置。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要加强与政府网站稿源互通,强化与主流新闻媒体的交流合作,开展优质内容交叉转载,提高政府权威信息影响力,助力政策措施的落实落地。

(四)建立留言办理机制。主办单位要建立健全与群众、企业沟通的桥梁,畅通政务新媒体互动渠道,完善留言评论、咨询投诉等栏目,对政务新媒体留言、跟帖、评论等互动环节进行实时管理,认真做好公众留言审看、处置和反馈工作,对群众诉求限时办理、高效回复,做到回复态度诚恳、措辞严谨、依法依规,杜绝答非所问、空洞说教、生硬冷漠、雷人雷语。咨询类问题原则上在24小时内办结;建议、投诉类问题7个工作日内办结。密切关注重大突发事件及社会热点事件,针对混淆公众视听、扰乱工作大局的不实言论,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澄清事实,辟除谣言。

(五)建立信息更新长效机制。主办单位要强化信息更新的时效性,高县政务新媒体主账号应保持每个工作日更新,其他政务新媒体账号应每周更新不少于1次。积极制作原创类政务信息,各类政务新媒体原则上每2周至少发布1条原创信息,逐步提高原创信息发布比例,高县政务新媒体主账号要带头探索对信息进行梳理、提炼,推动“一次采集、多种生产、多元发布”,以数字化、微访谈、图解、视频、动漫等多形式展现。同一信息在不同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的应保持一致。

三、强化信息内容保障

(一)准确定位信息发布。主办单位为信息发布工作的责任单位,应围绕本地区、本部门中心工作,准确发布重要政策文件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并注明撰稿人、审核人、审签人等,不得擅自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情绪的言论,不得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不得发布与本单位业务无关的社会新闻、娱乐新闻,不得发布与本单位业务定位不符或与地域无关的信息。

(二)抓好权威信息转载。主办单位要加大力度转载习近平总书记重大活动、重要讲话等权威信息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等重要信息,形成整体联动、同频共振的传播格局,对转载发布的信息,要在发布的信息中注明信息来源,并标注编校人、审核人,保证来源可追溯,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原意和信息内容,原则上只转载党委和政府网站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稿源单位发布的信息。严禁转载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信息和商业广告等经营性信息。

(三)优化政务服务。具备依托互联网提供政务服务能力的主办单位都应以实用、实际、实效为原则,强化政务新媒体办事服务功能,立足实现群众“掌上办”“最多跑一次”的需求,加快将信息查询、办事预约、证照办理等在线服务整合到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并设置统一的办事入口,实现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与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联通、数据互联共享,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四、完善政务新媒体矩阵

由主管单位牵头,以主账号为龙头,积极建设政务新媒体矩阵,推进整体联动、协同发声,全面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充分发挥主账号的引领作用,健全信息发布、互动回应协作机制,积极开展转办督办联动、线上线下联动。县政府网站应加强政务新媒体矩阵专栏建设管理,并根据开设、变更、注销等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方便群众关注或下载。

五、严格信息发布审核

主办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正确导向,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规范审核流程,压实审核责任。健全信息公开发布审查机制,进一步明确管理要求。涉及本地、本部门、本系统的重大事件、应急突发事件等信息,未经授权严禁擅自发布。切实保护好用户信息安全,不得违法违规获取超过服务需求的个人信息,不得公开损害用户权益的内容。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应予以去标识化技术性处理。

六、提升安全防护能力

主办单位要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严格执行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应急预案,提高政务新媒体安全防护能力。加强对账号密码和使用终端的安全管理,防止账号被盗用或被恶意攻击等安全事件发生。加强读网巡查、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发现违法有害信息第一时间处置,发现重大网络安全和舆情事件要按程序转送相关部门办理,并及时报主管单位。在加挂或链接新的功能或业务系统前,要开展测试,严格审核把关,必要时应开展安全评估。要加强离职人员安全保密管理。政务新媒体不得参与商业性、营利性经营活动,严禁购买“粉丝”等数据造假行为,不得强制要求群众下载使用移动客户端或点赞、转发信息。

七、加大组织保障力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主管主办单位要将政务新媒体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确定分管领导,落实必要经费保障,明确专人负责,专岗专责,抓好工作落实。因工作岗位调整的,应在人员变动后3个工作日内向主管单位报备。

(二)加强业务培训。主办单位要定期开展政务新媒体相关业务培训,并将保密教育和政务舆情风险意识教育纳入培训计划,积极开展研讨交流。增强信息编发能力、回应引导能力、工作执行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立场坚定、熟悉政策法规、掌握传播规律、具备较强能力的专业队伍。

(三)加强监督检查。主管单位每月开展全覆盖检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通报存在问题,加大突出问题处置力度,对3次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约谈,约谈后仍整改不力的主管单位责令其关停。主办单位应持续落实分级备案制度,施行准入承诺制,凡开设、变更、注销账号,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主管单位备案,未向主管单位备案私自开设的政务新媒体账号,一经发现,一律予以关停注销。

(四)加强绩效考评。主管单位每年度开展政务新媒体检查评估并将结果纳入年度政务公开绩效考评,对政务新媒体工作成效好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激励表扬;对违反规定发布转载不良或有害信息、破坏网络传播秩序、损害公众权益等突出问题,要严肃追责问责。


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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