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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具有一定历史、科学、艺术等价值非文物建筑的保护管理,经研究,决定将胜天镇安和村泗合院、可久镇进步村吴家罄碉楼、庆岭镇桥坎社区刘家大院等10处建筑列为高县第一批历史建筑进行保护,现将保护名录予以公布。
各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强对我县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和宣传;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研究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措施,做好历史建筑的组织协调、保护管理、挂牌建档等工作
附件:高县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
高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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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报:高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高县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名录的通知
主办: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1-5419777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5250001 川公网安备 51152502000120号 蜀ICP备0503132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