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五一”假期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信息发布: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6-04-29 09:30:40

“五一”假期将至,气温逐步升高,外出游玩、亲友聚会等活动增多,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随之增加。为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节日期间饮食安全,践行勤俭节约美德,增强科学消费意识,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文明、健康、理性消费。

一、践行节约理念,杜绝餐饮浪费

节日聚餐切勿铺张浪费,自觉践行“光盘行动”,共同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氛围。外出就餐时,应根据人数合理点餐,按需搭配、适量取餐,避免浪费;用餐结束后,主动要求商家提供环保打包盒,将剩余食物打包带走,养成“珍惜粮食、拒绝浪费”的良好习惯。

餐饮经营单位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在门店入口、餐桌旁、取餐区等显眼位置,通过海报、立牌、电子屏等形式张贴“节约粮食,光盘行动”“适量点餐,剩餐打包”等宣传标语,主动提醒消费者杜绝浪费。

二、警惕甲醇误饮,守住安全底线

节日期间亲友相聚难免饮酒,广大消费者需高度警惕甲醇误饮风险,守护自身生命安全。甲醇俗称“木醇”“木精”,是一种无色透明、易挥发的有毒液体,仅需摄入5-10毫升即可引发中毒,30毫升便可能导致死亡,其毒性主要攻击人体中枢神经系统、眼部及代谢系统,造成不可逆损伤,中毒后会出现头晕、头痛、恶心、呕吐、视力模糊等症状,重症患者会出现双目失明、昏迷甚至死亡。

避免甲醇中毒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不购买、不饮用来路不明的散装白酒、自制酒,尤其是无标签、无资质、价格异常低廉的酒类产品,此类产品可能存在甲醇超标风险;二是谨慎饮用家庭自酿或小作坊酿酒,若工艺不达标、缺乏专业蒸馏和检测设备,酒中甲醇含量易超标;三是严禁将醇基燃料(主要成分是甲醇)当作白酒饮用,餐饮后厨、农村宴席等场所需妥善保管醇基燃料,严禁用矿泉水瓶、酒壶等容器盛放,避免因外观相似导致误饮。

若不慎误饮疑似含甲醇的酒类,出现不适症状,应立即催吐,并及时送往医院救治,同时保留剩余酒样或拍照留存,便于医生判断毒素类型并开展针对性治疗。

三、防范野生菌误食,筑牢健康防线

五一期间,气温适宜、降水充足,野生菌进入生长旺盛期,野生菌种类繁多,其中不乏有毒品种,部分毒菌与可食用菌外形极其相似,难以辨别,误食有毒野生菌极易引发中毒,甚至危及生命。

广大群众务必牢记“不采摘、不买卖、不食用不熟悉、高风险的野生菌”,坚决摒弃“凭经验辨毒”“高温煮毒”等错误观念,毒素不会因高温烹煮而完全消失,光凭外观、色彩、有无汁液等无法准确判断野生菌是否有毒,部分剧毒野生菌即使彻底煮熟仍有剧毒。

外出游玩时,切勿随意采摘路边、山林中的野生菌,不购买来源不明、无法辨识的野生菌;餐饮单位严禁采购、加工、销售野生菌,避免引发食品安全事故。若不慎误食野生菌,出现恶心、呕吐、腹泻、头晕、幻视等中毒症状,应立即催吐,并尽快送往医院救治,同时保留剩余菌样或清晰照片,为医疗救治提供依据,切勿拖延救治时间。

四、强化消费自律,提升安全意识

节日期间消费,广大消费者应强化自我保护意识,选择持有证、卫生条件良好的餐饮单位消费,用餐时注意观察食材新鲜度、餐具清洁度,查看食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表等信息,不购买、不食用“三无”产品、过期食品和感官异常的食品。

外出野餐选购即食产品(如寿司、凉菜、卤菜等)时,应选择保质期内、新鲜无异味的产品,购买后及时食用,避免微生物繁殖引发食品变质;品尝生食水产品时,选择有生食类食品制售资质的餐厅,警惕寄生虫、致病菌感染风险。

消费过程中,务必妥善保管好购物发票、小票、电子交易记录等消费凭证,若遇到食品安全问题或消费纠纷,可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

食品安全无小事,平安过节是大事。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在“五一”期间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强化对餐饮单位、农贸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重点品种的巡查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误导消费、浪费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推动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共治格局,全力守护全县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祝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文明、欢乐的“五一”假期!



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7日

编辑:刘玉林

审核:吴鳌均

审签:王夕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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