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信息发布:高县统计局 | 发布日期:2025-07-29 17:14:46

高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高县统计局

高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24日)


根据高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全县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129个,从业人员1466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20.6%206.1%。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17个,从业人员1358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53.9%和193.9%(详见表5-1)。

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17

1358

研究和试验发展

5

74

专业技术服务业

56

573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56

711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7.4%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4%(详见表5-2)。

5-2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117

1358

内资企业

114

1336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统计类别

3

2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9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70.7%;负债合计10.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6亿元,比2018年增长270.9%(详见表5-3)。

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4.9

10.8

7.6

研究和试验发展

2.2

1.7

0.3

专业技术服务业

11.8

9.0

5.0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0

0.1

2.3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38个,从业人员757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35.7%325.3%。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个。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7.4亿元;负债合计46.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5亿元,比2018年增长857.7%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92个,从业人员873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162.9%和234.5%(详见表5-4)。

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92

873

居民服务业

44

386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42

441

其他服务业

6

46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详见表5-5)。

5-5 按登记注册统计类别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92

873

内资企业

92

873

港澳台投资企业

-

-

外商投资企业

-

-

其他统计类别

-

-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30.8%;负债合计0.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2亿元,比2018年增长220.3%(详见表5-6)。

5-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7

0.2

2.2

居民服务业

0.6

-

0.8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1.1

0.2

1.3

其他服务业

0.03

-

0.1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教育法人单位153个,从业人员6259人,分别比2018年末增长7.7%15.2%。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102个,从业人员5840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5.6%和增长14.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1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33.9%;负债合计0.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8亿元,比2018年增长90.9%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4.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42.4%。本年支出(费用)合计8.8亿元,比2018年增长24.8%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49个,从业人员2692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14.0%和增长43.3%。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33个,比2018年末下降32.7%;从业人员2333人,增长38.5%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0.6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8.5%;负债合计0.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4亿元,比2018年增长36.0%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0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25.1%。本年支出(费用)合计6亿元,比2018年增长53.7%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23年末,全县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89个,从业人员749人,分别比2018年末下降5.3%7.8%其中,企业法人单位81个,从业人员691人,分别与2018年末持平和减少1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23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12.2%;负债合计0.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亿元,比2018年增长13.6%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0.3亿元,比2018年末增长314.3%。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1亿元,比2018年增长55.6%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23年末,全县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522个,比2018年末下降9.1%;从业人员6920人,增长9.2%。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44.9亿元,比2018年增长40.2%。


注释:

[1]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登记注册统计类别:根据国家统计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市场主体统计分类的划分规定》(国统字〔2023〕14号)确定,包括内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其他统计类别。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为保证数据精确度,个别数据保留2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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