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城乡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来复镇农贸市场连接道路及智慧停车场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请示》(高城投〔2025〕63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县住建局出具的技术审查专家意见,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来复镇农贸市场连接道路及智慧停车场项目(项目代码:2508-511525-04-01-636886)
二、项目业主
高县城乡投资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智慧停车场2337m2,规划车位170个,并配套充电桩;由黄桷巷连通主街和农贸市场,拆除围墙等,硬化、黑化、改建道路约8000m2,配套相关基础设施。
四、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649.99万元,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资金649.99万元。
五、建设地点
高县来复镇同心社区、运动社区。
六、建设工期
6个月。
项目法人可据此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应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内容及规模进行建设,严格执行环保、消防、安全等有关规定,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施工质量与安全,确保项目顺利建成和投用,项目进展情况同步报我局及行业主管部门。
附件:1.工程概算核定表
2.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8月18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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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算核定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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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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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核定概算 |
审定概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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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649.9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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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工程费用 |
41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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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41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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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2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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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勘察设计费 |
1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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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造价咨询费 |
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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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监理费 |
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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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土地费用 |
19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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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预备费 |
20.64 |
附件2: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来复镇农贸市场连接道路及智慧停车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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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电子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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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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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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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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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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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设备和材料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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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招标。附属工程应和主体工程一并招标。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及安装等标段,达不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 2、招标方式:电子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发布内容必须一致。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进行比选。招标过程报送各项备案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4、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评标标准和方法按照《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12号令)的规定执行。 5、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执行。 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的通知》(宜府办函〔2013〕207号)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届时应书面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评标、定标的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盖章) 2025年8月1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