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上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报送的《高县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改造项目(胜天镇雨污分流及地下涵洞整治项目)》(高上源〔2026〕12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县住建局出具的技术审查专家意见,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高县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改造项目(胜天镇雨污分流及地下涵洞整治项目)(项目代码:2603-511525-04-01-571557)
二、项目业主
高县上源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胜天镇长盛街、禹庆街、新胜街、牛市小区、桫椤新城、盛世绿洲等区域新建安装污水管网,新建安装雨水管网,安装雨污检查井219座,配套入户支管安装、接户井安装、水沟新建、路面修复、管材包封及其他设施建设。
四、概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980.681422万元,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资金。
五、建设地点
高县胜天镇。
六、建设工期
4个月。
项目法人可据此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工程建设中,项目法人应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内容及规模进行建设,严格执行环保、消防、安全等有关规定,加强工程建设管理,确保施工质量与安全,确保项目顺利建成和投用,项目进展情况同步报我局及行业主管部门。
附件:1.工程概算核定表
2.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3月18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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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概算核定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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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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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核定概算 |
审定概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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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980.6814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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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工程费用 |
874.79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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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建筑安装工程费 |
874.79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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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62.148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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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勘察设计费 |
1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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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监理费 |
18.152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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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造价咨询费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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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测绘费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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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招标代理费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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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管理费 |
17.4958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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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预备费 |
43.739684 |
附件2:
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高县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提升改造项目(胜天镇雨污分流及地下涵洞整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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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电子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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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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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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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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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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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设备和材料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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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招标。附属工程应和主体工程一并招标。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及安装等标段,达不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执行。 2、招标方式:电子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应当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招标人自愿的,也可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发布内容必须一致。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按规定进行比选。招标过程报送各项备案材料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4、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除此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评标标准和方法按照《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七部委12号令)的规定执行。 5、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21〕54号)执行。 6、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实行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的通知》(宜府办函〔2013〕207号)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届时应书面通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开标、评标、定标的全过程进行现场监督。 高县发展和改革局(盖章) 2026年3月18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