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发布:高县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0-01-15 17:22:21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我局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信息公开多项制度,结合实际,面向社会公众,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交流互动,不断完善局信息公开工作,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在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站、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

(二)健全制度机制。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根据《条例》要求和工作实际,我局建立和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各项制度。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确保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我局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同时拓宽公开渠道,使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49

5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1243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4

-234

9

行政强制

7

-7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5536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专业性不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形式轻内容、重数量轻质量、重程序轻实体等现象。三是一定程度上有存在完成任务的思想,主动公开意识还需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公开国家、省、市、县环境保护政策和法规,增加公众对政策的知晓率。二是围绕中心工作,公开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政府中心工作为主轴,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保障群众知情权,消除公众疑虑。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工作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提高干部职工主动公开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高县生态环境局

2020年1月15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党政机关

主办: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1-5419777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5250001   川公网安备 51152502000120号 蜀ICP备05031325号-1

./t20200131_1215753_wa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