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扶贫开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发布:高县扶贫开发局 | 发布日期:2021-01-14 17:29:0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精神,根据《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高府办函〔2021〕1号)要求,现将我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如下。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来,县扶贫开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和省、市、县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职责清晰、协同配合、强化管理的工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拓展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使政务公开水平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及时将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工作动态、职能机构、精准扶贫重点领域信息、脱贫攻坚简报等内容的信息进行公开,全年主动公开信息26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局按照要求及时更新并发布了依申请公开条件、流程说明以及通信地址和联系电话,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明确专人进行信息公开,按照“三级审核”制度:工作人员编审信息-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核签发,严控信息质量与安全。组织局机关干部积极学习《高县政府办信息公开指南》《高县政府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等制度,树牢政府信息公开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工作,保证所发布的政府信息合法、准确。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建设内外网站,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二是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等,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三是有效发挥公示栏等传统宣传方法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依托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宜宾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其高县扶贫前线微信公众号、高县扶贫开发局微博等利用新信息技术,扩大受众群体,定期更新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计划,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度,我局严格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年没有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有关信息,全年无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从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我局通过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和宜宾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更新信息263条,依法及时公开我局领导班子的基本情况、局领导班子分工等信息,同时及时公开我局政务动态和其他政府信息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事项,无上年度结转继续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度,我局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尽管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和问题,一是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关于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还不够强,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三是主动公开信息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2021年,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工作,更加注重公开依据、标准、执行过程、结果等重要组成要素,同时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局机关内设股室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对《条例》学习,积极参加县上组织的培训,扩宽素材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审核流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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