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发布: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发布日期:2021-01-19 15:37:14

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我局编制了《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主动及时发布政府采购领域信息公开,全年主动公开信息共计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0年,我局暂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文件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

(四)平台建设情况。完成电子政务外网,升级改造工作,顺利实现了我局集中办公区的电子政务外网和互联网统一接入。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始终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建立和完善领导机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做到领导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224388.53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 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不够强;二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程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改进措施: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实效性,在信息完成后第一时间经领导审核后进行公开,便于群众及时了解我局最新工作动态;二是整合资源,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增加信息发布量,细化信息内容;三是加强宣传和引导,及时回复公众反映的问题并落实解决,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多形式对外公开信息,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由于我局“三定”方案暂未印发,相关职能职责还未明确,暂无法公开权责清单、责任清单和行政执法类信息。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党政机关

主办: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1-5419777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5250001   川公网安备 51152502000120号 蜀ICP备05031325号-1

./t20210119_1413542_wa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