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信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发布:高县信访局 | 发布日期:2022-01-06 16:00:3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高县信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紧密结合信访工作实际,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不断提升信访工作公信力和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2021年,县信访局编制、调整了2021年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在政府网站、宜宾日报、“宜宾信访”“高县信访”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宣传栏等媒介上向社会公开县信访局领导成员、机构设置、工作职能、人事管理等组织机构情况,重要信访工作动态,信访工作经验和探索研究相关理论、成果,信访工作宣传信息,常态化疫情防控,人事信息,2021年预算公开、2020年决算报告,政府集中采购等非涉密政府信息462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县信访局进一步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政府信息受理范围、申请方式、《申请表》填写要求、受理流程、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及联系方式,以便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2021年,县信访局尚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1年,县信访局进一步加强重点政务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及时转载发布《信访条例》等信访领域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三审”制度,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保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以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本年度未制发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1年,县信访局积极开展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落实具体责任人,编制《高县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集中发布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与政府网站、“高县信访”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上发布的数据保持一致。

(五)监督保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要求,县信访局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对未按规定、不及时执行的股室将予以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如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完整、实效性不足、形式不够丰富,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为此,将认真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进一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推进科学行政、依法行政、民主行政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继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层面,扩大公众监督,增强公开实效,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为广大公众提供更便捷、更系统、更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定期开展自查,及时查漏补缺,不断提升“高县信访”微信公众号运行水平。

(四)进一步提升公开质效。认真开展信息公开监督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政府公开情况进行督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学习培训,强化公开意识,加强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进一步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行政机关2021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党政机关

主办: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1-5419777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5250001   川公网安备 51152502000120号 蜀ICP备05031325号-1

./t20220106_1689018_wa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