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发布:高县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2-01-13 14:47:0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依据《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川办发〔2021〕16号)、《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等文件,对照《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WB〔2021〕1360-1号)中任务内容,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不断拓展,公开内容不断丰富,政府农业农村工作的透明度切实提高,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2021年,高县农业农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转变,按期完成县政府常务会议、年度预决算、政府工作报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指南、机构职能等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2021年累计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266条,其中,重点领域类86条,公示公告23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类1条,工作动态信息类199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度我局积极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尚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也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管理相关内容开展工作,及时更新和发布工作动态,按时按要求公开公示公告,定期更新规划计划,为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我局工作开展情况提供了及时、完善的信息,开展失效信息清理,本年度未制发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县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积极配合县政府网站开展平台优化建设,编制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制,指派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并建立了相关股室拟草工作动态,办公室统一审稿,站股室负责人签字申请公开,分管领导审阅发布的政务信息公开流程。

(五)监督保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要求,县农业农村局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对未按规定、不及时执行的股室将予以通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公开事项涉及领域较窄,未全方面反映自身工作,存在信息更新不及时的现象。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不够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专业性不强,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存在公开工作动态较多,政策类文件公开较少的情况。

(二)改进情况。

1.强化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

2.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提高认识,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健全工作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实、做好、做细。

3.强化队伍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4.定期开展自查。定期开展自检自查,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行政机关2021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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