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乡村振兴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发布:高县乡村振兴局 | 发布日期:2022-01-14 11:18:5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精神,根据《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布工作的通知》(〔2021-72)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布如下。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

2021年,县乡村振兴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高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2021-37)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职责清晰、协同配合、强化管理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乡村振兴信息公开工作,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切实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乡村振兴工作的全过程,增强我局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较好的服务。

一、总体情况

(一)202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度,我局严格按要求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年新制作规范性文件,没有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的有关信息,全年无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从20211月1日至202112月31日,我局通过宜宾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宜宾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更新信息242条,依法及时公开本单位机构改革情况、领导班子基本情况领导班子分工,同时及时公开本局政务动态和其他政府信息等方面的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事项,无上年度结转继续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更加准确、有效,我局结合工作实际明确要求局机关各股室每月报送综合信息不少于1条,工作简讯随时报送,并将信息报送与公开工作作为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内容,奖惩逗硬,奖罚分明,倒逼责任落实。以此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和扶贫工作成效,保证了网站内容的及时更新,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宜宾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宜宾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其高县乡村振兴微信公众号、高县乡村振兴局微博等上传各类扶贫信息公开内容,方便公众查阅。

(五)监督保障。

1.强化组织保障。结合工作实际,我局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全面、高效、安全运行,着力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强化队伍建设。在县乡村振兴局、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各确定1-2名政治素养好、理论功底强、思维敏锐高的同志为信息员,加大信息编写、报送、公开力度。结合全县信息化建设工作,积极组织骨干信息员参加各项培训,着力提升业务水平。  

3.强化审核把关。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按照“谁公开,谁负责”“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明确分管领导、业务股室、信息员工作职责,强化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切实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绝不外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1年度,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事项,无上年度结转继续办理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1年度,我局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开展信息公开宣传教育力度不足,部分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部分信息公布不够及时、更新较慢,信息数量、质量亟待提升。

(二)改进措施。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机制,拓展公开内容,畅通公开渠道,把政府信息公开做好、做实。 一是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精神,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做好牵头和协调,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四是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我局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继续优化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行政机关2021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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