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发布:高县公安局 | 发布日期:2023-01-12 14:39:27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2022—98)的要求,由高县公安局编制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宜宾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为载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高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31-542153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2年高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并按照要求完成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共计公开部门文件5份、公开人大建议政协提案8份、领导简介及分工1份、公示信227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局积极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无依申请公开的情况,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成立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细化责任分工,确定专人负责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资料收集和编制录入,及时开展失效信息的清理工作。本年度信采用率高,受到县政办通报表扬。未制发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运维,按照公开目录对更新内容严格分类,及时更新平台信息。今年以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2次。并积极发挥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媒介作用,确保每周一更新,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机关内部建设、意识形态、常态业务、民生实事等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更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按时规范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五)监督保障。我局督促各部门认真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所规定的需公开的事项内容和发布程序,做到及时公开、有效公开,并加强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1894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8473

行政强制

3918

第二十条第()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4.76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其他处理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内容质量不高;二是信息审核不仔细,有错别字出现的情况。

(二)下步打算

一是强化职责分工。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牵头部门,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和审核发布,并注重内容及时有效更新,防止出现僵尸板块和链接的情况,方便群众点击查阅。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通过选派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专题学习等多种方式,汲取先进单位的工作经验和方法,加深对信息公开要求、内容的把握,不断提升公开质量和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强化回应关切。深化重要公安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系统清理、实时更新本机关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聚焦民生领域重点问题,特别是反电诈预警提示、户籍户政、车驾管等民生领域,依托政府网站、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等载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行政机关2022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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