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经济合作和外事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发布:高县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 发布日期:2024-01-11 14:27:56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告2023年度高县经济合作和外事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数据统计时限自20231月1日起至2023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2023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履行省、市、县下发的有关文件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要求信息负责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县府办信息内容的规定、要求,做好原创性信息的编制、审核和发布等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一是及时更新和公开投资指南,发布相关优惠政策,让投资者清晰了解高县的投资环境;二是及时公开招商项目的进展情况,如项目签约、开工、竣工等关键节点信息,让投资者了解项目的发展动态;三是定期发布招商项目清单,明确每个项目的产业类型、投资规模、预期收益等信息,方便投资者快速了解投资机会;四是实时更新招商工作的最新动态,如考察调研、合作交流、政策解读等,展示招商引资工作成果,树立良好形象。今年我主动公开信息58条

()依申请公开。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指定专人管理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及时撰写单位中心工作信息,确保政务信息时效性;三是及时公开年度预算决算,不断优化完善“投资动态”“招商项目”专栏,扎实推进招商引资动态和重大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四是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的要求,抓好错敏信息整改。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完善宜宾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宜宾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政务新媒体等平台更新内容,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微信公众号平台运营管理。确保政府集约化平台发布的信息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发布的信息一致。2023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完善更新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政务新媒体微信公众号平台设立“互动交流”栏目,收集并听取公众的意见建议,搭建投资者咨询平台,提供一站式咨询服务,并接受群众监督

(五)监督保障。坚持常态化考核评估,强化监督,不断健全完善监督机制,使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三是“公众互动”还有待提高。

今后,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抓好思想教育,提高认识,提高信息公开的速度和效率,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二是在符合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拓展公开的信息内容,满足公众对于政府工作的知情权。三是进一步加强与公众的互动沟通交流,积极解答公众疑问,形成政府与公众的良性互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2023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高县经济合作和外事

2024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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