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发布:高县审计局 | 发布日期:2024-01-15 10:54:17

2023年,高县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审计工作职能职责,积极谋划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基础工作。提升审计成果展示,扩大审计影响,展示审计魅力。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提升公开水平。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高县审计局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强化行政权力监督的有效措施,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我局主动做好机构设置、规划计划、人事信息、公示公告、专项资金、财政信息、工作动态、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信息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因信息公开申请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遵循“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原则,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管理。二是印发了《高县审计局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统筹全局力量,齐心协力、共同奋进,对目标任务逐项分解。要求各股(室、中心)要充分认识信息宣传工作重要性,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三是通过信息发布纠错和网站监测等技术手段,提升信息发布的准确性,避免栏目长期未更新。四是本年度未制发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公开平台建设,完善更新机构职能,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及时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每十天内更新一次平台信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检查各类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据,及时查漏补缺,便于公众查阅。2023年,审计局未开办政务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平台。主要依托宜宾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宜宾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为载体,宣传审计法律法规、业务知识、机关党建等,明确专人负责平台的维护、发布等工作,推送审计工作的各类信息,及时更新审计信息编辑、重点信息公开、预决算公开、资源更新等工作,使网站内容更加丰富。

(五)监督保障2023年,高县审计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措施。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制度,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股(室、中心)负责人要对文稿内容进行初审,报办公室主任校核后,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发,统一由办公室专人发布,发现问题立行整改,对所涉及敏感字词等及时处理,确保公开的信息无错敏字,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时效。依法做到政务信息能公开的及时公开,不能公开的绝不公开。本年度,高县审计局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由于审计工作的特殊性,对政策的理解程度有待增强,在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些许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受到较大限制,信息公开的数量不多。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不够及时,报送信息的积极性、主动性方面需要加强。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加大对审计工作的宣传力度。一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探寻更多公开方式,让审计监督作用深入人心。二是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性、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行政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高县审计局

2024年1月9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党政机关

主办: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31-5419777

政府网站标识码:5115250001   川公网安备 51152502000120号 蜀ICP备05031325号-1

./t20240115_1947556_wap.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