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发布:高县教育和体育局 | 发布日期:2024-01-18 18:00:00

本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多渠道主动公开。积极拓展公开形式和渠道,2023年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重要信息和工作动态679条。按发布渠道划分,微信公众号更新了322条,门户网站发布了动态148条,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发布了信息209条。按信息分类,概况类信息3条、政策文件8条、文件解读20条、人事信息8条、公示公告35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预决算及“三公”经费5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3条、工作动态信息类586条。

(二)认真规范依申请公开。高县教育和体育局受理申请公开的方式有当面、通过信函或在高县人民政府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在线申请,暂不受理电报、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申请。申请人在高县教育和体育局政策法规和综合改革股当面获取或在高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载《高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

(三)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及时公开政府信息。规范公开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坚持所有公开信息履行审核签发手续和保密审查,确保信息真实可靠、数据准确、表述规范。2023年我局未制发规范性文件。

(四)夯实平台信息化建设。加强门户网站更新管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监督,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及时调整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增设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和行政处罚依据、条件、程序,行政许可、公共服务办理结果和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等相关内容。

(五)强化组织监督保障。定期对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查,一事一审查”和涉密信息专门审查的原则,构建了“全面统筹、明确职责、责任落实、监督指导”的公开机制。2023年对外公布了各股室的职能职责及业务电话,公布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及监督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的咨询、监督和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运用新媒体大力推进教育政务公开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不够完善,信息公开更新及时性不够,网站便民化水平有待提升。2024年,我们将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在做好主动公开常态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细化分工,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进一步完善信息搜索功能,不断优化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在围绕中心工作和便民服务上下功夫,确保信息公开有用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发生应当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撰稿人:叶方

审核人:喻红伟

审签人:廖德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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