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复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发布:高县来复镇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4-01-18 11:45:07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时间要求和程序规定,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2023年,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226件,其中工作动态86

(二)依申请公开。2023年,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

(三)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严格区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工作信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利用网站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相关文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登录网站,按照标题、文号等方式进行查询。2023年度未制发规范性文件,清理失效信息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完善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运维和管理,注重创新思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主动公开信息范围(目录)、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步骤、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每7天更新、维护,保持政府网站信息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一致。

(五)监督保障。坚持开展政务公开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认真落实考评细则各项指标要求,对政府各部门股室进行专项考核,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同时用电话、微信等方式进行监督提醒,充分做到以考核促落实、促提升、促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文件公开不够。公开内容大部分局限于工作动态和其他信息,对文件解读、政策宣传少,部分群众无法确定政策帮扶对象及适配条件,不能及时准确享受政策红利。二是平台信息畅通不够。经过走访调研,部分群众还不知晓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普及面较小。

(二)改进措施。一是充实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二是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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