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县水利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发布:高县水利局 | 发布日期:2025-01-10 15:28:42

一年来,高县水利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把政务公开贯穿于水利各项工作开展全过程,坚持服务为民导向,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现将高县水利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水利局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点任务抓紧抓实,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多次就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准确、及时、规范、详实,坚持“常态化公开原则”,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将权力放在阳光下运行,增强水利工作群众知晓率,不断提高水利部门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县水利局积极推进水利信息公开工作,按期完成部门动态、通知公告、机构职能、年度预决算、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等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在宜宾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发布信息139条,在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35条。其中,公开年度预决算3条;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信息公开16条;主动公开行政许可信息34个、行政处罚1个;发布《高县水利局调研农村供水保障工作》《高县:“七一”战洪峰,党员干部带好头》《全面完工4座!高县这个增发国债水利项目迎来蓄水验收》等重要工作动态190余条;对《节约用水条例》《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等一系列涉水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政策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因信息公开申请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高县水利局按照《条例》要求,建立健全制度 规范,及时在政府网站更新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条件、受理流程、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渠道畅通、效果良好。

(三)政府信息管理。县水利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本年度制发规章规范性文件0件;定期开展失效信息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0件;现行有效件1件。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规定,依法严格审核公开信息,严防涉密信息泄露,不泄露国家秘密内容,不存在因平台管理不当引发严重负面舆情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认真梳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和重点内容,及时修订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数据信息均验证一致,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定期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切实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保证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安全性。

(五)监督保障。县水利局成立监督保障工作组,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未按照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需要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的,依法向有权机关提出处理建议。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文稿内容经股室(中心、站)负责人初审校核后,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发,重要文稿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发,统一由办公室专人发布,确保了信息内容真实准确、信息公开规范有序。公开有关监督联系电话和信函地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个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个

行政强制

0个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8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县水利局政务公开工作在规范化标准化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有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二是少数股室提供信息文稿不够及时、不够主动、不够规范;三是信息公开的质量、数量和类别离大众期盼的内容还有一定差距。

(二)改进情况

一是健全推进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能力建设,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规范,加强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把关,明确有关职责,规范办理程序,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高效。

二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及时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政策措施,及时发布水利领域政策法规解读信息,加强解疑释惑,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是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督促股室按有关规定主动公开有关信息,在网络领域传播主流声音,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行政机关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高县水利局

2025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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